汽车三包维修五次的定义-汽车三包法规定维修几次可以退货

tamoadmin 0
  1. 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
  2. 汽车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
  3. 刚买了新车就出问题?这几种情况可以免费退换车!
  4. 汽车在质保期内出了质量问题,怎样索赔
  5. 汽车售后服务三包政策,是指哪三包?
  6. 汽车三包法

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内是可以换车的,如果不在有效期那就不能换了。

三包法相关条文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扩展资料

汽车三包维修五次的定义-汽车三包法规定维修几次可以退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时间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三包-百度百科

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

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召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的通知,就汽车”三包“规定再次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听证会拟于10月下旬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

意见稿拟定家用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拟定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3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更换、修理,2次修不好可退货。

扩展资料:

1、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40000公里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损耗件和其它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此处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是指: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主要总成和系统包含的主要零部件名称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损耗件及其它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其所属的总成或系统、零部件名称和质量担保期等三包条款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2、3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更换、修理2次修不好可退货

意见稿拟定,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更换总成。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如果2次修不好可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具体情况为: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2)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制造商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它总成或系统,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维修时间超过5日应补偿

意见稿拟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车,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

维修时间超过5日的,修理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4、换车应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

意见稿拟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符合规定更换条件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如果无同品牌同型号整车更换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如果销售商无同品牌同型号整车,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

中国新闻网-家用汽车"三包"规定解读:30日内严重故障可退换

汽车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

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三包法有效期、7天退换车标准、60天(或3000公里)退换车标准、三包有效期内退换车标准、不适用的退换车标准。

一、三包法有效期

根据新三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汽车三包有效期不能低于2年或5万公里,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其中有效期和保修期是根据购车或提车日期进行计算的。

二、7天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计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三、60天(或3000公里)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计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四、三包有效期内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汽车出现以下情形时,消费者可以凭借购车、三包凭证申请退换车辆: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按此规定退换货时,用户需要向商家支付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其中使用补偿系数n不得高于0.5%。

2、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五、以下情况不适用退换车标准

如果在买车60天(但超出7天)或3000公里内,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只能够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并不能申请退换车。

刚买了新车就出问题?这几种情况可以免费退换车!

汽车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如下:

1、如果在七天之内:

物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如果商品自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

发生性能故障,因为退货时机已过,所以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

因为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过了一个月的,由修理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4、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

因生产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汽车在质保期内出了质量问题,怎样索赔

车辆的品质是在购车时,消费者非常看重的一环,所以在购车时往往都会更倾向于那些质量有口皆碑的优质车型,毕竟谁不都想自己的车辆往后余生都在维修中度过。每一次的维修,既浪费时间,又消耗心神,更让钱包蒙受损失。

而在维修车辆的过程中,不少车主会突发奇想,究竟车辆出现故障能不能因此向厂家申请免费换车或退车呢?还是遵守货物出门恕不退还的消费规则?如果能,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能够到标准线?接下来就带着这些疑问,一起走进科学!

(来源:中国汽车三包网)

其实针对上述的疑问,国家已经为广大消费者给出了最为规范的答案,那就是汽车三包政策。

根据三包政策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此外,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因此只要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就可凭三包凭证、购车找销售者更换或者退货。此外,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要求厂家提供备用车以用作日常通勤之用。而在包修期内,因维修产生的工时费和材料费均需由厂家承担。

与此同时为配合三包政策贯彻实施,国家专门为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判断可分为以下三大原则。

(1)故障的突发性:故障发生前,驾驶员乘员无法预见将要发生的故障。比如刹车失灵、发动机无故熄火。

(2)危险的不可控性:故障发生时,驾驶员或乘员难以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后果的严重性:故障带来的后果已经危及或将危及到人身、财产安全。比如因车辆故障可能会产生的撞车、翻车事故,而损害乘员的人身或财产安全。

政策是公平的,汽车三包政策既然确保了消费者在后期遇到严重性能安全问题时,可以依法进行退换车处理,所以也要保障另一方经营者的合理且合法的权益,为此三包政策为经营着设置了一些责任免除条款。

分别为三包政策中的第二十九条?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第三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比如出租车、滴滴、租赁给租车公司等,均不在退换范围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比如自行改装动力系统、加装涡轮、刷ECU等)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比如没有到指定的4S店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以及第三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也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还有如果车辆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超过60日或者行驶里程超过3000公里,即便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问题,消费者都不能免费退换车。

上述提及的易损耗零部件包括了三滤、刹车片、离合器片、皮带、电瓶、轮胎、大灯、火花塞、减振器等,而主要零部件则包括发动机缸体、缸盖、曲轴、凸轮轴、气门、活塞、连杆、轴承、轴瓦等;变速器的箱体、齿轮、齿轮轴类、差速器等;车身纵梁、横梁、车身骨架、前后车门车罩、车门锁体、?发动机罩锁体等。

换言之易损耗零部件出现问题,或者常见的发动机和变速箱异响、电子设备故障、天窗漏水、车身接缝过大等问题,消费者都不能要求厂家退换车,只有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才可以退换车。而问题发生在质量保证期之外的,厂家亦不会提供包修的服务。

政策的出台的确给消费者因车辆的严重故障问题,而选择退换车的行为提供了可行性。但一路走下来,要想真正将政策落到实处还是存在不少难题,比如厂家会用各种理由推卸自己该负的退换车责任,又或者哪怕三包的售后费用明面上由厂家承担,但难保暗地里厂家又会通过不可告人的操作将这笔费用重新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更为关键的是如何证明自己车辆真的出问题,需要消费者出钱出力出时间,最够还可能落得吃力不讨好的苦果,举证难也就成了***路上的“拦路虎”!

从以前到现在,没有任何一家车企,可以确保自己的车辆在交付车主使用之后,不会出现任何一点问题,所以自己的车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问题,修就是了。但如果一旦出现类似于上文提及的情况,就要懂得运用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汽车售后服务三包政策,是指哪三包?

汽车质量出面问题时,与经销商协商索赔。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扩展资料:

与经销商协商解决问题是首选。

1、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时,与经销商协商解决是最为直接和常用的方式。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在包修有效期内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免费享受车辆维修服务;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行驶,4S店需要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其中产生的拖车费用、修理时间超过5天等情况,4S店也应予以相关补偿。

2、在与厂家和经销商协商时,可以事先收集一些证据,清楚地阐述汽车不能正常使用的原因,并互相听取意见和想法。协商的好处就在于其无需花费高昂的律师费、专家费或检测费等额外费用,也省去了在行政机关或***之间的来回奔波。因此,推荐争议双方优先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

产生“三包”责任争议的汽车产品所存在的问题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是“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在这一点上发生与厂家或经销商之间的持续扯皮,就有必要进行相关鉴定

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百度百科-汽车三包政策

人民网-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多种途径解决争议

汽车三包法

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汽车三包内容:

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退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换两次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汽车十不包: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不能提供有效和三包凭证;

汽车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消费者所购汽车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易损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的;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是不包括在汽车三包范围内;

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

汽车三包法中规定,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等情况可以退车。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

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标签: #三包

上一篇赛力斯汽车是哪个厂家的-赛力斯是哪个车企生产的

下一篇当前文章已是最新一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