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质量鉴定申请书-汽车质量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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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2. 在北京买二手车要注意什么
  3. 汽车维修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4. 办理汽车修理店个体户的营业执照需要怎么做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简要说明:汽车修理企业许可经营项目包括:汽车大修、汽车总成大修、汽车维护、汽车小修。

所需资格、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国家标准GB/T16739.1-19***)严格执行。

汽车质量鉴定申请书-汽车质量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办事流程:

所在地修管所受理→书面审核→实地察勘→审批→符合开业许可条件的,发许可证、标志牌;不符合开业许可条件的,书面告知。

注:审批时限:自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审批决定。

审批权限:市交通局立项审批:外商投资经营车辆维修。

各区县修管所审批:

1、汽车修理;

2、汽车维护;

3、汽车专项修理;

4、摩托车维修;

5、车辆配件经营。

车辆配件经营的审批有待于市人民***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后实施。

办事所需申领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业务申请书;

4、厂址方位图、工间布局图(比例1:500或1:200,单位毫米)规格 2#标准图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住所以及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等,房屋租赁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6、企业设备和量具明细表及来源证明、允许外协设备协议;

7、企业从业人员名册、***复印件、来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及维修技工的有效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8、资金证明<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等);

9、环保承诺书;

10、有关管理制度;

PS:第七条:三类维修我好像记得只需要两本中级证书 2类维修的话最少就需要2本高级4本中级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简单讲一下二手车的收购估价方法: 一般的二手车的收购,是以10年为限的;尽管现在汽车的使用寿命和国家规定的时间,早已超出这个年限;但是在二手车的收购潜规则中还是按照如下的方式;前三年每年递减裸车价格的15%;中间四年每年递减10%;后三年每年递减5%;其中只有车况、保养得当是加分项,其它如保养失调、隐患故障、事故损伤等都是减分项;而且一般自行安装、加装、改装的设备、设施的价格都不会计算在内;如此而已。

所以价格特别高、或者低的;一般都是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手车的价格是一车一个价,即便是相同车型、相同年限,由于使用情况不同、车况不同、车主不同、所以价格绝对不会相同;

相对来讲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二手车价格稍微低一些,一般的大中小城市都有二手车的市场,除此之外二手车网站也不少;购买二手车要选择一个有规模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应该怎么样来挑选呢? 首先应该是车辆的手续齐全、有效;其次一定要注意车况(关键注意底盘、发动机、转向、制动),同时不要误购到隐瞒的事故车;如果符合以上条件,价格自然是越低越好,但是往往是不可能的; 除此之外,购买二手车有一条潜规则:就是可遇而不可求。一定要多转、多看;才能买到好车。如果自己接触车辆比较少的话,可以邀请内行的朋友一起去;另外购置汽车要考虑综合的因素, 汽车的购置绝对不同于其它商品,除了它自身产品要好之外还要兼顾到其它因素;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购置费用只不过刚刚占到四分之一罢了;大部分的开销都在后面的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中。 所以购置车辆时除了汽车本身的性能外还应该多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1、首先是看自己的用途(千万别说是‘开’);是做为代步工具、还是用于商务? 2、预算和价位;过高、过低都不宜;驾驶和乘坐的舒适性、实用性; 3、车辆的性能;安全、操控、能耗、维保成本等; 4、生产厂家,这主要是看厂家的实力;别像国内某些企业,干个N年,销声匿迹了,倒霉的自然是消费者; 5、维修、保养的日常费用;三滤及常用零件、配件的价格;维修保养技术力量与方便性; 6、市场占有率;有的产品本身是好东西,但是市场占有率极低,别的产品还好凑合,汽车绝对不行(普桑、捷达车型陈陋,但仍然能畅销,就是例证);因为它不是三年、两年的易耗品,五年后找不到配件的车别说自用,连二手车都卖不上价;更不用说三手了。

挑二手车第一步要检查的是发动机舱左右前端、大灯部位金属板有无扳金的痕迹,***如要是有褶皱等,一般就是事故车了。对于后尾箱左右后端金属板也是如此方法检查。

在北京买二手车要注意什么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5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 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 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工商登记执照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 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 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标准规范格式由交通运输部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记录配件***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  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开放相应数据接口。  机动车托修方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样检测检验的方法,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 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质量***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第四十二条 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所取得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运输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查询、***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电子维修档案,或者未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1986年12月12日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1991年4月10日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略)

附件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略)

汽车维修***找什么部门投诉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都愿意拥有一辆自己的爱车。由于汽车是一件贬值的大件商品,因此,越来越多的消费更倾向选购一辆适合的二手车。购买二手车不仅车价低廉,而且相对保值。北京作为首都,生活水平高,汽车保有量大,换车周期短。因此很多人都愿意在北京购买二手车。那么?下面卓杰行认证二手车小编为你介绍几种简单实用的注意事项。 :货比三家在二手车购买二手车最好多转几家二手车公司。多去转转,多打听打听,不要单独的只去一家二手车市场或公司,防止买到高于市场价格的二手车。有对比才有差距,因此买二手车要做到货比三家,才会心中有数。:车况和手续其实不论在那里购买二手车也是最关心车况,只有车况真实消费者才可以购买二手车才会更加放心。关于车况交易消费者到正规单位选购经过专业评估师认定的个人寄卖车辆。手续要齐全,因为通过查阅手续,也可以了解大概车况,车辆有没有出现过交通事故,有没有做过改装,是不是偷盗车辆等。:不能轻信里程表汽车里程表数目不仅反应了一辆车子的行驶里程,同时也反应了车子的使用寿命。但是二手车市场上一些车贩子调整汽车里程表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无论是机械里程表,还是电子里程表,到了汽车维修师傅手里手可以做改变。因此,不能轻信里程表。汽车行驶里程要和车辆的磨损结合着看。比如:轮胎的磨损或离合器上胶皮的磨损等。:择优选择二手车不像新车那么标准统一。一个价位区间的可能有很多二手车可选,也许很多也不知道该怎么选择。遇到购买二手车不知道怎么选择的时候,您可以通过圈定车辆功能需要与价格空间两方面综合考虑要购买的车辆。:不要急于交定金不要急于交定金,如果您发现您需要的车在二手车市场中暂时没有现车,最好不要急于交纳订金,因为在合约期间如果您不能及时将车提走的话,订金将不会退还给您。一般订金在车辆售价的1%至5%之间。另外,在网上选购二手车见不到实车,也不要缴纳定金或者车况。做到不见兔子不撒鹰。?刚才卓杰行二手车寄卖的小编,从选择二手车商家到车况手续等几个方面做了简明扼要的阐述。购买二手车主要就是图个经济实惠和保值,不能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而影响购车意图。因此做到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单位选购二手车。

办理汽车修理店个体户的营业执照需要怎么做

汽车维修***可以找当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

第四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集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信息,并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档案,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维修电子数据记录上传情况及车主评价、投诉和处理情况是机动车维修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网——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办理汽车修理店个体户的营业执照需要怎么做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机动车维修标准规定,机动车维修中包括3类汽车维修和摩托车维修,而依据《道路运输条例》,取得《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执照应按照以下流程:1、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字号名称;2、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字号名称分别向交通管理部门(交通局)申请办理许可档案;3、最后向工商部门提交照片、***影印件、场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和房产证影印件)、机动车维修许可档案。

目前工商已经取消所有登记费用。

办理个体汽车修理营业执照 需要什么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档案、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档案、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档案、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程式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影印件

(3)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影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大概办下来要600元吧

请问开个汽车修理店,个人的小修理店,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你办营业执照大致步骤如下:

1、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的修理店名。

2、去交通局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取得上述证件之后,回到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原件和影印件,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档案,租赁合同原件和影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影印件。

4、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影印件,***原件和影印件。

个人想开个汽车修理店,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机动车维修经营依照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专案实行分类许可。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装置,设施。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2)申请资料

申请经营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开业申请书,开业申请审批表。

2.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场地证明(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3.拟招聘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其影印件。

4.与申请专案适应的装置明细表以及有关鉴定证明。

5.健全的质量,安全,环保,档案,装置,配件,人员培训,业务受理,使用者抱怨受理及服务承诺等制度。

6.企业法人代表***明。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办理流程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

2.申请人提交齐全,有效的申报材料。

3.运营机构受理,并现场核查,签署核查意见。

4.运管机构做出许可或不允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退回材料,并下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4)步骤

1.先到当地的工商所去核准字号名称,你从事经营的地方字号名称多起几个,因为若有重名的你就没法用。经过工商局核准的字号名称的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拿着字号名称核准书,到交通局办理行业维修证,然后拿着一英寸照片3张,***影印件2张,交通局颁发的前置审批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影印件一份及字号名称核准书,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2.拿着《工商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很简单。再办《组织机构程式码证》,你的手续齐全了!

3.如果您要开的是二类修理厂(二类才具备钣金资格),需要去当地的工商局去申请营业执照,然后还要到交通局去申请特种营业执照!带上修理工资格证书,就是钣金工和修理工的技工证书(最低4级)。

(5)***费用

1.办理地税需携带:法人***影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一份,租房协议原件及影印件一份,会计证影印件一份,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一份,***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收费:40元

2.办理国税需携带:法人***影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一份,租房协议原件及影印件一份,会计证影印件一份,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影印件一份,***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收费:40元

注: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证,超过日期可能要罚款的。办理国,地税登记证时还需要携带公章。

(6)证件稽核及税收问题

1.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国家已经取消,只需要每年3月份到当地工商所,对你的个体营业执照验证贴画,费用不高。切记开业前办理好各种证件,否则就是无证经营,可以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

2.你如果每月的经营金额不超过5000元,那就不用缴税,国家有规定。

注意:各地政策或有出入,具体参考当地政策。

如何办理汽车修理营业执照,

如果是个体的,那在同一个地区就办不出两个店的执照来。如果是公司的,那可以办理分支机构的执照。

个体汽车修理店营业执照,***申请程式,***税率?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根据上述规定,领购***的种类、数量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的营范围和规模确定,因此,您是否可换成机打***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税管员。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及加工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开具国税***,在您的经营范围内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定***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

汽车修理美容店营业执照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问问有没有行业程式码证!即可,各地收费标准不一样,有贵有便宜的,最好找一个懂的问问,因为这根本就没有一个准,本人没有做过生意,做为一个初学者进入时,打听才知道不知道谁说的对,有收5000左右的,也有说超过1万的,我的二哥说不用主动去办,有人上门办,这样也不贵1500左右,真不知哪个才是全国的统一标准?

德阳汽车修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流程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需要准备房照影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影印2张

一寸照片5张.

到当地工商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再到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程式码证,在质检局。钱一般好多地方都不一样,有很小差别,500到1000之间。

具体流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 个体户开业登记 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首先,申请人持档案、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档案、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档案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 *** 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档案。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档案。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程式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程式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程式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的程式码证或影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者携带本人***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视窗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程式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著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汽车修理店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签维修合同吗

该店不具备签订维修合同主体资格,所签订合同无效。也就是说法律不会保护其中任何一方。但是为了保证修理质量、约束脩理行为和付款义务,所定协议双方应该遵守。在这种近似“黑店”的地方修理,只能“听天由命”,谈不上“正规”步骤。你接受有问题可以“私了”就签协议。

我想在汨罗开一家汽车修理店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表格,然后到你店面所在管委会盖章,然后带着你的***影印件,你的助理等级证书,到工商局申请办理

标签: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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